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十三五”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规划的批复(黔府函〔2016〕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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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府函〔2016〕318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

你们《关于请审批贵州省“十三五”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规划的请示》(黔发改呈〔2016〕18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十三五”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在实施规划中,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新发展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主基调主战略,突出抓好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以提升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培育经营主体为突破,以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为平台,实施品种、品质、品牌“三品”战略,实现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绿色化联动发展,奋力走出一条有别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请你们抓紧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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